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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自觉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根据校党字【2025】14号《关于印发<bwin必赢3003师德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师德考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条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体现。
第二条 师德考评综合测评应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师德水平。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含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第四条 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负责师德考评综合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负责相关具体事务的实施,其他办公室根据职责协同配合。
第五条 师德考评综合测评的原则:政治引领、公平公正、激励约束、全员覆盖。
第六条 师德考评综合测评的核心内容为以下6个方面:
(一) 思想政治方面: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二) 教育教学方面: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三) 学术规范方面: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
(四) 管理育人方面:做到科学管理,爱岗敬业,勤勉奉献,依法依规,廉洁高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将管理育人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
(五) 服务育人方面:坚持以生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忠于职守,吃苦耐劳,提供靶向服务,增强供给能力;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在关心、帮助、服务学生的过程中实现教育、引导学生的育人目标。
(六) 生活作风方面: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第七条 年度师德考评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术规范,生活作风正派。
不合格: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规范、管理服务、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第八条 教职工年度师德考评综合测评按照个人自评、民主评议、学院考评、报送学校审定等程序开展。
(一)个人自评(40%):教职工本人对照师德考评内容,逐项进行自我评定,并填写《bwin必赢3003教职工师德考评表》。
(三)学院考评(30%):学院对教职工提交的《bwin必赢3003教职工师德考评表》进行审查,并结合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结果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研究作出考评等次结论,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向考评不合格者反馈考评结果,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四)结果公示:考评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对公示期间的异议进行核查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结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定。
第九条 学院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评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第十条 年度师德考评不予考评者,年度考核不予考评或不确定档次,年度师德考评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教职工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根据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影响年度师德考评。
执行期限24个月的,认定师德失范行为或作出处分决定时所处的考核年度师德考评不合格,第二年可正常参加师德考评。执行期限超过24个月的,认定师德失范行为或作出处分决定时所处的考核年度师德考评不合格,第二年不予考评,第三年可正常参加师德考评。
第十二条 对年度师德考评综合测评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不予考评的教职工,由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负责人与其谈话,帮助制定改进措施,填写谈话记录并做好存档。
第十三条 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应及时了解师德考评综合测评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职工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发挥师德考评对教职工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
第十四条 在师德考评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院将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